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安排,对报名参加2012年度彭泽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资格报考的须提交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2012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大中专院校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身份证、户口薄、文化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以公办学校任教的代课人员身份报考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薄以及2004年7月1日以前在公办学校、农垦企业、工业企业学校(含学校网点调整被撤并和公办学校改制前的学校)连续5年任教期间原始工资凭证、县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文化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时间:(1)报考高中(含职教中心)教学岗位、小学语文岗位为2012年8月2日;(2)报考小学数学岗位、初中及特教学校岗位为8月3日。
四、资格审查地点:人保局三楼会议室。
五、资格审查时,需填报《彭泽县201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登记表》,并交近期同一底版一寸三张免冠彩照。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5666535 5661696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泽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