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教师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试教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试教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
1、笔试
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考试时间:2017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蓝山县职业中专西校区教学楼。
考试内容: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及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1:2的比例开考。
成绩公布:2017年10月30日公布笔试成绩。
2、现场复审
10月31日—11月3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复审。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签署《按期考取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3、试教
2017年11月6日,公布试教人员名单。
通过现场复审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试教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试教。
对参加试教的人员未达到试教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试教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试教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试教的成绩不能低于70分。
试教时间:2017年11月12日上午7:00起。
试教地点:蓝山县塔峰三完小。
试教内容:现行小学四年级上期教材(5分钟微课)。
成绩公布:2017年11月13日公布试教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同时公布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提交档案
2017年11月14日—17日下午5:30,拟入围体检的考生提交本人的学历档案。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档案,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此造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同时提交以下两个证明: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当地派出所出开具);
(2)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在当地乡镇计生站开具)。
5、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2017年11月20日,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6、体检
体检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岗位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7、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和此次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受过刑事处罚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
8、公示
笔试、试教、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均在蓝山政府网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9、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教育局到县编办、人社局办理相关的正式聘用手续。
(2)农村中小教师按综合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对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拟报考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县教育局将根据学校教学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初中教学岗位),具体岗位选岗前3天公布。
(3)此次招聘的教师,一经聘用,必须至少在蓝山县所属学校服务三年。
(4)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合格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县教育局行文,解除其聘用合同。
六、解释权
本招聘方案由蓝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6-2216734(县纪委信访室)
联系电话:0746-2211686(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蓝山县2017年下半年农村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
2、蓝山县2017年下半年农村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蓝山县人社局
蓝山县教育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