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统一判卷。
3、政策性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精神,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进行加分,报考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的加15分,报考县直学校教师岗位的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如有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依次进行补充。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的组织
面试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采取说课方式,面试内容为本学科教材内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100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如果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如果专业科目成绩并列,则由考试承办单位组织命题,重新进行笔试,至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待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体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文件执行。汤原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体检,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核后不合格者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按程序由应聘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汤原县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汤原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汤原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到汤原县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由县编委办办理落编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汤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 徐永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葛艳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那春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 维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喜斌 县财政局局长
程平安 县纪检委副书记
杨东辉 县编委办主任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考生一经录用,需在原岗位服务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服兵役除外)。
3、报考人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取得联系的、录取后不能如期提交本人人事档案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工作由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6、咨询电话:0454-7612832
汤原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