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国为市直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鹤壁市2012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推荐1)。
二、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尚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专业与教师资格证所限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岗位专业应与本科(或专科)所学专业相一致,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近;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四、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小学(鹤壁市淇滨区淮河路东段)。
(二)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鹤壁市2012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推荐2,自行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同时提交本科或专科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专科、本科毕业生提供);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可暂用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但政审时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已进行人事代理人员,持人事代理合同);
6、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办理就业手续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
7、考务费及电子信息采集费72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2012年7月28日上午9:00在鹤壁教育信息网公布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因取消招聘岗位需重新改报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重新改报其他岗位。不具备报考其他岗位条件或不愿重新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逾期不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保证。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请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1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点,下午3:00-6: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交费票据到鹤壁市淇滨小学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技能)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占80%。
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鹤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办理就业手续证明等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以鹤壁教育信息网公布为准。确认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面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按所报学科从市直学校现行教材中抽取,现场准备时间为15分钟,讲授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由高到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总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时,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单位将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单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聘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信息的发布
鹤壁教育信息网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网站设置公开招聘教师专栏,有关招聘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及时登录查询。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392-3317955 3330295
附件1:2012年鹤壁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rar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鹤壁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