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的确定: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二)体检应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提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教育部门组织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只有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环节中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方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6.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县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7.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道县政府网、道县人社局网站、道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在考察和公示过程中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递补。
8.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道县公开补充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实行县管校聘,在本县服务期5年以上。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四、招聘人员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编制管理:招聘的教师为道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待遇:
1.招聘的教师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2.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根据任教学校距离县城的远近,发放农村教师每人每月200-1000的岗位津贴。
(三)工作安排
1.高中教师安排在道县五中任教
2.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具体到校的岗位由道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缺编情况进行安排。
五、有关要求
(一)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所有报名人员要与县教育局签订诚信协议。
(二)诚信应聘。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后,在本县服务期不低于5年,否则不享受相关待遇,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规定,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对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予以处理,对学校自主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由招聘单位及单位负责人负责。
(二)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道县纪委:0746-5237956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6-5211289
道县教育局纪委、监察室:0746-5235502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道县教育局
2017年8月5日
附件1
道县2017年补充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