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教师招考部分学科技能素质测试办法
(温馨提示:请各位考生切记测试时间并按时到场,测试时必须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一、音乐学科(50分)
1、测试时间:7月23日下午1:30开始。
2、测试地点:县职业中专实训楼音乐室。
3、测试内容和办法:(1)声乐:a、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清唱或伴唱均可),时间不超过4分钟;b、简谱视唱(随机抽取曲目,即兴视唱)。(2)钢琴:演奏一首器乐作品,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4分钟。(3)舞蹈:自备舞蹈表演音乐,时间不超过4分钟。
4、考场现场提供钢琴、电脑、音响,请各考生于7月23日上午9:00—11:00将自备音乐(mp3等格式)送县教育局107室潘老师处(联系电话:680089,67830690)。
二、体育学科(50分):
1、测试时间:7月23日下午1:30开始。
2、测试地点:县职业中专塑胶操场。
3、考试内容和办法:(1)100m跑;(2)原地推铅球;(3)立定跳远;(4)800m跑。测试器材、计分标准与方法按2003年公布的《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修订本)执行。
4、要求:考生统一不穿钉鞋。
三、美术学科(50分):
1、测试时间:7月23日下午1:30开始。
2、测试地点:县职业中专实训楼画室。
2、测试内容和办法:(1)静物素描;(2)命题画(画种不限)。考生在指定教室根据评委现场提供的静物和命题画的主题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创作。
3、要求:(1)考生请自带画具,测试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测试用纸规格为四开;(2)测试时间为4个小时。
四、学前教育学科(50分)
1、测试时间:7月23日下午1:30开始。
2、测试地点:县职业中专实训楼舞蹈房。
3、考试内容和办法:(1)绘画:简笔画,根据评委现场提供主题自行创作,考生自备画具,考场统一提供用纸,创作时间为30分钟。(2)讲故事:故事内容自选,时间不超过3分钟。(3)自弹自唱: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歌曲,自备乐器,时间不超过3分钟。(4)舞蹈:自备舞蹈表演音乐,时间不超过3分钟。
4、要求:(1)考场现场提供电子钢琴、电脑、音响,请各考生于7月23日上午9:00—11:00将自备音乐(mp3等格式)送县教育局107室潘老师处(联系电话:680089,67830690)。(2)考生请自带画具,测试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测试用纸规格为四开。
五、英语学科口语测试(20分)
1、测试时间:
(1)小学英语:7月26日上午8:30—11:00;
(2)中学英语:7月26日下午1:30—6:00。
2、测试地点:县职业中专
3、测试内容和办法:
(1)小学英语:朗读一篇由评委提供的长度约150词英语文本,并板书其中的前3个句子。然后回答与所给文本内容有关的3-5个问题。测试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20分钟。
(2)中学英语:朗读一篇由评委提供的长度约300词英语文本中的前100词,并板书其中的前2个句子。然后针对所给文本所提出的3-5问题作陈述性回答。测试时间:15分钟;准备时间:20分钟。
文成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