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均衡发展,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5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和人数
(一)小学英语教师25名;
(二)初中教师15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4名,地理1名,生物1名,化学4名。
(三)高中教师15名:其中数学1名,化学1名,生物1名,历史3名,地理8名,心理健康1名。
(四)优秀高中教师20名,招聘外省、市(县)有经验在编在岗教师,招聘方案另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已取得教师资格;
3、东源生源或东源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此条件限制);
4、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学科教师报考条件:
1、小学和初中学科教师应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专业对口;非师范类专业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且资格种类应与报考学科对应。
2、高中学科教师应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专业对口。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2年7月23日—7月25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东源县教师招聘报名表(可点击此方案附件《东源县教师招聘报名表》下载,要求电脑输入文字进行填写并用A4纸打印);
(四)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张。
(五)属学校临聘人员的,须出具所在学校临聘人员证明。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31日,笔试地点为东源中学。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小学英语教师按1:1.2确定,初中、高中学科教师按1:1.5确定(四舍五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职位空缺或达不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使面试人数高出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加分政策
因学科教学需求被县内中小学临聘为学科教师一年以上(含一年)现仍在岗的,笔试成绩加5分。应届毕业生现在在校任教的,由于属实习阶段,不享受加分政策。
六、考核聘用
(一)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二)拟聘人员的确定:根据各学科招聘名额,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形,按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若拟聘用人员因其他原因放弃资格,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确定。
(三)拟聘人员确定后,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及毕业生档案交到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是相关证件逾期不交及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对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六)拟聘用人员,须服从教育局的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分配确定后,须在所分配学校服务满5年方可提出调动申请。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使教师招聘工作整个过程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成立东源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锦文(县委常委) 副组长:李友恒(监察局长)、陈延军(县府办主任)、 朱伟勇(编办主任)、邓声波(人社局长)、 杨启才(教育局长) 成 员:邓祖华(教育局副局长)、张铭杰(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主任由邓祖华兼任。
八、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方案由东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8833017。
东源县教育局二○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