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12﹞1号精神,结合济源教育实际,现制定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7名。其中:高中教师24名,初中教师19名,小学教师20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幼儿教师23名。(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2、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大中专院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3、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
4、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5、应聘中学教师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和特殊教育教师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教育教师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2002年经原市教体局介绍上岗任教的中师毕业生可以应聘小学和幼儿教育教师岗位。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0391—6614810。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2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应聘者可在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到济源市教育局(黄河路东段2号)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报名时须填写《济源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用A4纸从指定网站下载后填写),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另交同底版照片4张,同时交纳报名考务费60元,并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应提交《就业协议书》或毕业院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以及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证明);
(3)教师资格证(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并在毕业时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
(4)应聘定向岗位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出具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共青团济源市委出具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定向岗位仅限在济源市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济源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且具有教师资格者应聘)。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人员应聘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免交报名考务费者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4、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