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泰州市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泰办发〔2010〕98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按需补充”的原则,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0至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高新区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现泰州医药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生源,即明珠街道、凤凰街道、寺巷街道、沿江街道、野徐镇)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2、2010至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泰州户籍(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师范类毕业生;
3、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现泰州医药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2010至2012届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2012年1月1日前纳入“江苏省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电子档案管理的高新区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在职幼儿教师,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在高新区内幼儿园担任园长或副园长职务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所规定的招聘要求和专业资格条件。
3、报考“小学语文”、“学前教育”学科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5、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教育局统一组织。
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泰州教育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才网、泰州晚报、高新区教育网等向社会发布《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8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行政办公楼1305室(药城大道商务一号楼)。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高校入学前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四张。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学科,并认真填报《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学科,所学专业及所持证书、材料须符合选报学科规定的招聘条件。
(2)报考人员须对自己选报学科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填报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以及《报名登记表》填报内容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