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15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安徽省青年政治学校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入围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
1、考生应在2012年7月13日—7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到安徽省青年政治学校(详细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419号省团校三楼办公室)办理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乘车路线:3、116、136、快速公交4等公交车到百大CBD站(三孝口西站)下车,从百大CBD向西走100米。
联系电话:0551—2826795,联系人:张老师。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积极配合,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4)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5)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中所填其他相关信息证明的证书原件。
3、省青年政治学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根据皖人社秘〔2012〕115号文件规定,统考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一次性缴清专业测试费用。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分结构化面试、试讲两部分进行,注重考察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科研教学潜能。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日期:2012年7月22日,时间分为上下午两批进行,测试地点为:安徽省公安厅警卫局训练基地(合肥市沿河西路238号)。
(1)上午7:30——12:00,测试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300832)、思想政治教育专业(300833);
(2)下午13:30——19:00,测试专业:
心理学专业(300834)、秘书学(300835)。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必须在测试开始时间前报到,未在规定的面试报到时间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官组设置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成员7人,其中外聘考官4人。
4、考场设置
面试、试讲考场入口处张贴“安徽省青年政治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试讲)考场”标志。考场内设主考、副主考、考官、监督席、工作人员席并配制席卡、计算器、计时器、订书机等器材和铅笔、稿纸等物品。
5、专业测试内容
面试测试内容: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面试采用问答方式,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试讲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对其专业课程进行试讲。考生提前1小时封闭备课,然后进行授课,授课时间为20分钟。
6、成绩评定
面试、试讲各占50分,以现场评分方式,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该项测试的最后得分。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分别按35%和65%权重计入最终得分。
如岗位招聘数与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省青年政治学校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省青年政治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团省委、安徽省青年政治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团省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
应聘人员如在2012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团省委组织部和省青年政治学校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密、回避工作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团省委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1—2823004,0551—281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