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由市教育局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具体负责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
(一)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因种种因素面试入围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经资格确认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短信、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组织机构联系人,经确认后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方可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资料
1、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高校学工处(教务处)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资料。暂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合格证。
2、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面试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后,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仙桃市教育信息网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七、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部门和市教育局共同组织。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育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采取讲课(或说课)方式进行。
(一)发布面试通知
面试通知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仙桃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发布。面试通知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为1:1的岗位,须达到面试考场平均分,达不到面试考场平均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八、发布考生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仙桃市教育信息网发布考生总成绩。
九、考察和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二)体检
1、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2、体检工作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由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公示
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考察体检结果情况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报告、体检表及体检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仙桃市教育信息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市教育局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28-3323315。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28-3319981(人事科)。
附件:
1、《2017年仙桃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桃市教育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