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对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直接签约,属招考的岗位教师根据笔试的成绩确定拟签约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会昌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委办等部门组织已签约人员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招聘领导小组对考生报考资格和现实表现进行复审,考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如因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则按照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又相同则会昌籍(含配偶会昌籍)考生优先。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资格复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5月上旬在会昌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选岗和聘用。
1.选岗时间:2017年8月中、上旬。
2.选岗地点:待定。
3.同一专业有多个(两个以上)岗位(单位)可供选择的,在符合各相应招聘岗位设置的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按考试总成绩(面试、笔试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直至选完为止。
4.选岗后,报请县干部职工调配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有关招聘单位办理聘用、调动、入编等手续。
5.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人事聘用关系。被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违约者需缴交违约金20000元。
五、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签订的协议无效:
1.资格复审时未取得毕业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者;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
5.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者;
6.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7.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中共会昌县委分管教育领导为组长,会昌县人社局、编委办、教育局等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会昌县人社局、教育局、编委办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会昌县教育局,由会昌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招聘具体工作由会昌县教育局牵头,会同会昌县人社局、编委办、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会昌县2017年高中(含职高)教师招聘计划表及有关表格下载.doc
会昌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