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开发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素养等,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一致,提醒考生不要交叉报名。
笔试结束7日内,考生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www.xedz.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组织实施。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形式主要为微型课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其中微型课成绩80分,答辩2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微型课: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设计教案(30分钟),模拟上课(省略学生活动环节)。现场答辩(5分钟)。
(四)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予以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查询考试成绩。
(五)考试费用
笔试、面试考试费均为100元。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面试成绩再次相同的,取微型课成绩高分者)。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认定后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等额递补。
聘用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用人单位应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入口关。对考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如与应聘者有本公告报考条件第六条所述亲属关系的,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情况,应当回避。
九、其他
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需承担相关责任。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招聘咨询电话:87986377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87793294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督电话:87793413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举报电话:83732198
附件:
2、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7年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