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须提交《2017年高要区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及校医报名表》(附件3)、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其中1张帖在报名表)及有关资料(所有证件均须验核原件和提交复印件一份)。相应资料如下:
1.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本人身份证;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通过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证明》。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由工作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公章。
报考者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为最低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不能使用旧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应对所递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5—17日。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现场答辩和试教)。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笔试的主要内容为课堂教学常规知识、教学技能、新课程改革的理念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报考校医岗位笔试的主要内容为从事校医工作知识。
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在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招聘岗位人数1至6人的,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人数7至10人的,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或1:2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除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外,招考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按照先答辩后试教的顺序进行,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水平,其中美术、音乐、体育3个学科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校医岗位按照先答辩后专业技能测试的顺序进行,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技能。面试的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100分制)。
考试成绩在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高要教育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高要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按本人考试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内由考生自行选择聘用单位。
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办理转正定级,签订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及校医岗位信息表。
3.2017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及校医报名表.doc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