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泸县实验校、泸县二中城北分校、泸县福集镇中心校、泸县中宏特殊教育学校、泸县教师进修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泸县教育局、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今年在泸州市范围内学校考聘在编在职教师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7月5日—7月6日
地点:泸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830—8190144
(二)所需材料
1、凡是报考泸县城区学校的县内教师,需本单位和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报考的材料;报考泸县城区学校的县外教师除本单位同意报考外,还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材料中应注明其教龄、任教学科及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
2、身份证、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现有学历),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其他职位条件相符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获奖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三)收费
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二、考试
(一)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见附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考聘。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内容: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本学科本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和资料)
时间:7月8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地点:泸县福集镇中心校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和面试时间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于7月9日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泸县教育局网上公布,7月17日在县教育局领取面试通知书, 7月18日进行面试。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业绩加分
三、业绩加分
报考者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享受业绩加分(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业绩加分同类不叠加,以获得最高级别计算,最多业绩加分为10分。
第一类:2007年以来获全国、省、市、县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分别计6分、4分、2分、1分。
第二类:2006年以来本学科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或上课、备课竞赛、课件制作、优质课竞赛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计4分,市级奖计2分,县级奖计1分。
第三类:市级及以上名师、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分别计3分、2分。
四、公示与聘用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在《泸县人才网》、《泸县教育网》上进行公示。确定的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程序办理人事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聘用按泸县人发〔2010〕2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聘人员在新单位服务期最少3年方可申请变动工作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考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纪律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本简章解释权归泸县教育局、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