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所报岗位及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选择学校及岗位,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考察体检资格、拟聘资格的考生,须在相应人员名单公示期间向禄劝教育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相应岗位由达到面试、考察体检、拟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在资格复审环节中联系不上考生本人的;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请各位报考考生在招考期间及时关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中有关与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
(四)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0871-6891275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890550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871-68915026
附件: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解答
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诚信承诺书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