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日期和地点:2017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①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规范、时事政治和综合能力测试等;②报考学校职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学校管理知识、应急管理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等;③报考局属体育类事业单位职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和综合能力测试等。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
(3)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原则上不低于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布。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通过招聘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2.面试。
(1)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和具体形式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按要求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3.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一)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二)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三)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社会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入职手续者;
(四)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五)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七)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八)放弃聘用资格者;
(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十)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各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见《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表》(附件3)
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话:0760-89989922,89989928,89989929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60-88619778
监督投诉电话:0760-89989217
附件:
附件1:2017年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rar
附件4: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过渡名称对照表.rar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