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对象、条件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为辅。服务期未满的在岗特岗教师(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选派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生)以及录取后未到岗或离岗的,不能报考。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小教五年制专科,下同)毕业生(限报小学除语文、数学、外语以外的岗位);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2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012年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选派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按2012年应届毕业生对待。2011年及其以前服务期满的,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其中申报小学语文、数学、外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3)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