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需了解请直接咨询湄潭县招考办(电话:0851-24227336,24221293);报考人员因报名系统、相片传输、表证打印等问题需咨询可直接联系市人事考试院(电话:0851-23163875)。
五、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总分为150分(测算总成绩时先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按所占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址:湄潭县城相关学校。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余证件一律无效)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trsj.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分数公布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trsj.gov.cn/)公布。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县招考办公布的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同志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一个名次并列两名及以上考生的,只递补第一个名次)。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须持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条件资料(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书面承诺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及资料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2份,电子彩色照片〔20KB以下、jpg格式、命名方式为:姓名加身份证号(例:张三522120000000000000.jpg)〕,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后考生要及时查看县招考办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trsj.gov.cn/)公布的面试信息,确保能够按时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按照县招考办发布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要求,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按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合招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说课、现场答辩、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于笔试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trsj.gov.cn/)公布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信息。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trsj.gov.cn/)公示。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新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之后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将其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十、选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职位(同一岗位代码为同一职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根据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又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并已选岗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在县招考办的组织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选岗、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tan.gov.cn/)、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trsj.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二、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招聘单位召集拟聘用人员集体谈话,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鉴证。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在指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到单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4227336(政策方面: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0851-23163875(技术方面:信息填写、交费问题、表证打印等)
监督电话:0851-24221467(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十四、简章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交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裁决。
湄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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