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7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公告(三)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福田区教育局对区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7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进行了考察,现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8日至2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1720室职员管理科,邮编:518048,联系电话:82918333-1715,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7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名单(三)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2017年2月8日
附件: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7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名单(三).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