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嘉兴市属部分公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市属公办学校(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7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嘉兴市生源<包括县(市、区)>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2、嘉兴市户籍的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户籍以2017年2月1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3、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不限户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校学习期间获得两次二等及以上的校级年度奖学金。
(3)对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名师、地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
(4)部分紧缺专业教师。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为在职教师或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硕士研究生及报考职教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和紧缺专业教师的,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7年2月15日前取得)。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17年2月15日前取得。
5、在职教师报名时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见附件)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岗位26个,计划招聘教师27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采用现场报名,如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可书面委托他人代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教育考试院一楼(嘉兴市勤俭路975号)。
2、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后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贴上照片)。
(2)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就业推荐表、是否师范类(含生源地)毕业生证明(样张见附件2)>。
(3)身份证、户口簿(嘉兴市生源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中迁往高校的户口确定生源)。
(4)个人简历、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5)在职教师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及职称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并在进入体检、考察前提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材料,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现场报名。
3、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按嘉兴教育网相关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贴好照片)。
4、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科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