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在市南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教师岗位面试环节分为专业测试、说课及答辩。
1、专业测试
(1)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测评考生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2)专业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说课及答辩
(1)说课主要测评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答辩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说课及答辩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20%,教师说课及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
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七、聘用制教师相关待遇说明
(一)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实行统一管理。
(二)聘用制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笔试成绩、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案、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3.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532-88729262
咨询时间:09:00—11:30;13:30—17:00(工作日)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8729572(工作日)
一般在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附:2017年度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