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用
(1)各门学科按总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录用分数线(按该学科的第一名成绩的70%确定最低录用分数线,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最低录用分数线基础上按招聘计划数择优录取,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幼儿教育学科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满分100分)不予录用。
(2)某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仅为1人时,总成绩低于60分者(满分100分)不予录用。
(3)根据城区学校招聘计划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考生。被城区学校录用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未能被城区学校录用的考生,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如果个别学校不能按招聘计划数足额录用时,在录用人员(达到最低录用分数线及以上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依次在非城区学校岗位中选择就业。
(4)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试讲(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以学科专业知识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2.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布后规定日期内与市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公示期满后,缺额人数不再替补。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不能在规定签约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的不予签约。被录用并已签约人员应于2017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报到地点设: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汉宁西路252号)。
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由于在校表现不好,毕业时未撤消行政处分的;
(3)2017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延迟转正,三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5)体检不合格的。
三、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2.特殊教育学校参照非城区小学进行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用等执行。
3.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教育网》、《东阳人才网》,教师招聘信息均在该网站上公告。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5.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或86655732,监督电话:86092193。市纪委监督电话:86092390。
附件:
1.相近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相近限定
2017年1月4日
附件1:
相近专业限于:
体育:健身与防卫 武术与搏击 运动训练 竞技体育 体育保健 社会体育 休闲体育等
美术:艺术设计 绘画 动画等
音乐:戏剧 表演 舞蹈等
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限于:
英语:英语、外语等教师资格证
科学:科学、物理、化学、生物、自然等教师资格证
社会:社会、历史、政治、思想政治、地理等教师资格证
信息:信息、计算机、信息技术等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