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泾县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申请资格、思想品德、体检结果、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等综合审查与评议,最终认定以下人员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6月18日至6月24日。
幼儿园教师资格(9人):
戴茂文、程莎、金磊、戴欢欢、吴自媛、李秀婷、王铱涵、朱娟、刘咏菊
小学教师资格(11人):
黄云、闻琴、肖艳鹃、刘欢、吴琪双、蔡纪本、吴丹、程蕾、查彩云、唐霖媛、昂盛雯
初中教师资格(19人):
饶丹、邢力、马霄驰、王佳玮、王雅君、陈夏云、高庆、王琳、赵双、汪玲、肖丽红、陈娆、凤慧、荣洁、张菲菲、姚丽君、柳琪、陈瑶、张晓雪
公示时间:2011年6月18日至6月24日。
注:7月10日-7月20日 核发《资格证书》,(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供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的此次需提供)
泾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