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采取面试和教学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时间:2017年1月15日上午8:00
考核地点:玉溪第二职业高级中学(玉溪市红塔区聂耳东路13号)
综合成绩=面试(占考核成绩40%)+教学技能考核(占考核成绩的60%)
所有岗位考核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根据考核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合格成绩者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按自动弃权处理;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的,支付对方违约金1万元;招聘期间如有弃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在约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到后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证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通告由红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红塔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 13887776556(杨老师)、13708772998(李老师)
玉溪第二中学:13987778108(杨老师)
玉溪第三中学:18787762182(姜老师)
玉溪第二职业高级中学:13987709837(潘老师)
监督电话:0877-2023853
附:1、《招聘单位简介》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