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说课),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 2016年12月17日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笔试成绩将在区教体局公告栏公布。
(3)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4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
面试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说课,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百分制计算参考人员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三)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保局、区教体局组织政审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泉山区教体局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时间3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用工形式为人事代理。公示无异议后,由现所在学校试用(试用期6个月,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
试用期满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考核、备案。经考核合格者,委托劳务公司代理,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在编教师同类人员标准核定工资,按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统一承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签订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招聘组织和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具体实施。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招考“进口”关。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区教体局:85901752
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区监察局:83861013;
区人社局:85806099;
本实施意见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泉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12月6日
点击下载:代课证明.doc
点击下载:泉山区2016年小学和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