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育新学校面向2017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市育新学校是直属深圳市教育局领导的公办全寄宿制学校,创办于1993年。1994年、1995年,学校先后创办了“深圳市中小学德育基地”、“深圳市新鹏职业高级中学”,成为集初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型教育机构。为满足学校未来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将于2016年12月20、21日,以华中师范大学为定点面向2017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物理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2017届毕业生。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育新学校面向2017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 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招考范围
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3.报考年龄要求
报考年龄要求为40周岁(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4.报考学历
(1)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最高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
(3)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电大、业大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5.报考专业
(1)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6.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者报考时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必须提供本人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限制报考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
5.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