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报名结束后,21日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拱墅教育网(http://www.gsjy.net)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在12月22日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
调整报名(补报名)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调整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调整报名地点:杭州北部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629号,百安居、欧尚对面)。公交车K151路、K591路、K33路至上塘路绍兴路口站或K69路、K77路、K80路、K88路、K191路、K198路、K403、K69路至大关北站下车后即可到达。
经调整报名(补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个别紧缺岗位情况特殊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开考。2016年12月23日,在杭州教育网、拱墅教育网公布最新报名情况、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持原报名材料到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拱墅区北城街55号拱墅区人防大厦901室)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改报前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此材料须由原报考单位盖章确认并注明“取消开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会计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财务会计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7年1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杭州市大关中学董家校区(莫干山路386号,公交车K1、1、K15、15、K57、57、K67、67、K70、70、K333、333、B支1、90、188、192路董家新村站可达)。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成绩2017年1月6日公布在拱墅教育网,考生凭准考证号自行查询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对分数有疑义的,可在2017年1月9日至10日进行查分。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拱墅区教育局提出(联系电话:0571--88259974),拱墅区教育局汇总后统一到杭州市教育局进行查分。
2017年1月11日在拱墅教育网公布笔试成绩和是否入围面试情况,考生凭准考证号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拱墅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教师岗位为模拟上课,音、体、美、信息技术、幼儿教师岗位还需现场加试技能考核。会计岗位为实务操作和回答问题,实务操作占面试成绩的60%,回答问题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安排于2017年1月11日在拱墅教育网公告,请入围面试的应聘者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所有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现实表现情况。
体检、考察的具体事宣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拱墅教育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7届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不能在报到录用前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2016届、2017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应聘者凭学历专业或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相应的岗位(注: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科视同专业对口)。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
本公告由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拱墅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8259974
监督投诉电话:0571--88259023
附件:
1.《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12月公开招聘招考计划》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