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幼儿园(2017第一批)招聘计划 |
发布人:明珠幼儿园 发布日期:2016-11-25 |
招聘岗位 |
学科 |
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聘条件 |
备注 |
教师 |
学前教育 |
4 |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录用人员 |
一、应届大学生 1、户籍要求:具有上海市户籍。 2、学历要求:毕业于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大专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生。本科学历优先录取。 3、须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英语四级合格证书。 4、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须达到录用标准。 5、须参加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以上。 6、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二、社会录用 1、户籍要求:具有上海市户籍。 2、学历要求:毕业于师范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学历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艺术类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择优录用。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须具有艺术特长。 3、身心健康,且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如持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左右。 4、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须达到录用标准。 5、须参加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以上。 |
1、预约:有意者请与联系人电话联系,预约时间面试。 2、面试:带好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复印) 3、应届生优先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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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浦东新区枣庄路210弄38号 |
邮编:200136 |
联系人: 顾晓文 |
联系电话:13818921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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