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发布《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0天内完成考察并确定拟聘人员,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
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见附件9)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间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且未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申报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在龙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在所聘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11月7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6年11月7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7)。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属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五)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九)招聘查询网址及报考咨询电话如下: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2.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
3.考生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及2016年11月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常设岗位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附件4)等;如仍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龙岗区教育局:0755-89551913;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0755-28911303。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11月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岗位表;
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4.2016年11月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常设岗位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5.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6.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注册指南;
7.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8.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教学段学科证明;
9.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下载)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6年11月4日
2016年11月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表(434名)
2016年11月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常设岗位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