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州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68号)及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指标的通知》(甘教师〔2016〕8号)和《临夏州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16〕111号)精神,现就我州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幼儿园服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招聘人数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指标的通知》(甘教师〔2016〕8号)精神,共确定我州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181个,下达了招聘指标535个(见附件1)。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鼓励广大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招聘。
二、政策措施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公建民营幼儿园园长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由公建民营幼儿园园长向服务人员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资金由州财政局按分解的招聘指标数下达到县(市)财政部门,由县(市)教育、人社部门根据考核情况和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按季审核、按月将生活补贴划入服务人员账户。每季度审核情况由各县(市)教育局、人社局于下一季度5日前报州教育局办公室、州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备案。
(二)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州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以及脱产研究生考试。
(三)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要积极吸纳留用。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原服务单位工作,接收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临夏州生源,离校未就业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要求。
3.服务期满后自愿留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或自主择业。
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的毕业生须为学前教育等相关相近专业(专业范围参照特岗教师招聘政策执行),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两门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州、县(市)教育部门负责幼教岗位的专业审核和教师资格认定。
四、组织报名
9月19日至20日,符合招聘条件的临夏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到各县(市)教育、人社部门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临夏州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报名表》(一式四份,附件2),并提供《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其中《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原件由县(市)教育局现场收存。报名时需注意:
(一)每人仅限填报生源县(市)的一所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不能跨县(市)重复报名,否则取消资格。
(二)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及发放记录。
因统计汇总需要,20日下午4:00报名结束。各县(市)教育、人社部门负责报名毕业生的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及时汇总报名人员信息,于9月21日下午3:00前将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分别报州教育局办公室、州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备案。
五、双向对接、招聘人员
临夏州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统一的面试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24日。通过分县(市)组织现场洽谈招聘的方式进行。县(市)教育、人社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与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园长进行“双向选择”,招聘和确定服务人选。在县(市)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监督指导下,由幼儿园通过面试等办法确定服务人选,其中,优先招聘年度内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现场面试结束后,县(市)教育局、人社局要及时审查拟聘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资格,9月27日前将《临夏州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拟招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名表》和拟聘用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报州教育局办公室,由州教育局、州人社局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备案,确定服务人员。由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园长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并及时为服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六、考核管理
(一)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人员的考核由州教育、人社部门负责,县(市)教育、人社部门和园长具体实施。县(市)所属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毕业生考核报县(市)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后报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备案。要切实加强对服务毕业生的考核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结果和幼儿园园长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手续以及报酬支付情况作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
(二)考核实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情况。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用人单位向教育、人社部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人员因故自动离职的,幼儿园园长应及时向教育、人社部门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被取消服务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再享受此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