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教育委员会2011年招聘60名教师公告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农村学校和幼儿园面向2008年参加支教,且2011年6月30日前仍在支教岗位的支教大学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32个单位60个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2008年参加支教,且2011年6月30日前仍在支教岗位;
5、三年支教考核合格;
6、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工作关系在北京市。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7月21日
2、报名方法:
⑴申报原支教学校招聘岗位的填写《支教大学生业务考核及就业调查表》,由所在学校交到教委人事科。
⑵申报其他岗位的支教大学生需提交所在区县教委人事科出具的支教证明、支教学校出具的三年支教考核合格的证明到区教委人事科现场报名。
四、考试安排
考核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一起进行,教委统一指定所用教材,抽取其中一节课进行说课,业务考核满分60分,合格分数线40分,面试满分40分,总分100分,择优录用。
五、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学校招聘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房山教育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联系电话:89353415 电子邮箱:fangshanjiaowei@163.com
监督电话:89366912 电子邮箱:fszjk@163.com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