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教师、校医、会计、专职女生寝室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校医、会计、专职女生寝室管理人员共5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学段)、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1《2011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计划表》。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程序分成两类进行:
(一)遂昌中学招聘的语文、英语、化学、体育、女生寝室管理员岗位的程序:
1、报名
采取自荐报名的形式,应聘者于
2、资格审查
通过自荐报名的考生于考试前2天到遂昌中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体育教师和女生寝室管理员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3、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于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语文、英语、化学、体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占30分)及对应学科相关知识(占70分);
女生寝室管理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
(2)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语文、英语、化学教师的面试:采用上课形式进行;
体育教师的面试:采用说课与体育特长技能展示的形式进行;
女生寝室管理员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4位小数点。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二)职业中专、初中、小学、幼儿学段招聘的程序: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需如实填写《遂昌县教育局2011年度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专业对口的职位。
2、资格初审
县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3、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
(2)笔试时间:
(3)笔试地点:遂昌三中(遂昌县妙高镇东街109号)。
(4)笔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汽车修理、旅游、校医、会计等职位只考学科专业知识;其它职位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及课程改革等内容)占20%。
4、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科职位数1:3的比例(招聘计划在6人以上的职位比例为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4位小数点。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按岗位分类进行:
①幼儿园教师岗位:说课和技能测试各占50%。说课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13分钟以内。说课结束后,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自弹自唱、情景故事、舞蹈、绘画写字四项。舞蹈曲目自定,自弹自唱、情景故事、绘画写字现场出题,绘画写字测试时间根据难度由评委决定,其它各项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②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汽车修理等学科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形式面试,测试项目及办法由评委决定。
③校医、会计、旅游岗位: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④其它学科教师岗位: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如递补人员分数与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分数差5分以上的,则取消递补。
四、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录用后在指定的学校范围内通过学校与新教师双向选择进行聘用。
3、聘用对象在双向选择时未被学校聘用又不服从分配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1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未按时提供人事档案的以及事后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招聘的人员在遂昌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为五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
2、招聘的教师需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还需取得相应的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招聘的校医需在一年内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不予转正定级。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4、遂昌籍指遂昌县生源、遂昌县户籍、出生地在遂昌,如以户籍报名的以公告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现服务于遂昌县大学生志愿者视同遂昌籍。
5、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发布,统一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发布,请考生注意这方面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 8132599
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0578-8122317
举报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察局0578-8123914
附件1: 2011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计划表
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教育局
二О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