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是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的检验机构,为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柳州、来宾食品药品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本所拥有液-质及气-质联用仪、ICP-M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实时荧光定量PCR等大型精密仪器30多台,普通仪器设备200多台。目前,我所已获计量认证参数473项,成为具备药品、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多类检测能力的政府综合性专业检验机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派遣合同制人员到本所工作(工作地点:柳州市海关路西一巷2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检验人员若干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踏实肯干,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2、柳州市户籍
3、年龄:30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985”、“211”重点院校优先考虑。
5、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等相关专业毕业,能承担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检验等工作,能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有食品药品检验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启事;
2、接受应聘人员报名;
3、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后组织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面试成绩,统一组织人员体检;
5、对拟录用人员政审;
6、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在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7、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由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广西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有关岗位工作。
四、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将以下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柳州市海关路西一巷2号广西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402室人事教育科。
1、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5、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成绩单
6、计算机、外语证书复印件
7、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双向选择推荐表复印件(需学校盖章)
8、各种荣誉称号证书和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五、截止时间:2015年3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柳州市海关路西一巷2号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402室人事教育科;
电话:0772—8252734 ;邮编:545006。
七、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签订合同后,工资标准参照在职在编同等人员实行同工同酬,约2000-3000元/月,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我所有关规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