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所属市渔政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船上工作人员10名,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际工作中按需要进行岗位配备。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热爱海洋与渔业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2012年、2013年、2014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
二、招聘数量与招聘方式
(一)市渔政监督管理局拟招聘10名海上工作人员,其中大副1名、三副1名、大管轮4名、技术保障2名,话务员2名。
(二)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报考大连市渔政监督管理局大副、三副、大管轮、话务员岗位
船舶知识测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
2、报考大连市渔政监督管理局技术保障岗位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1月21 日开始在大连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力资源市场网、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
(三)报名时间:
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1月24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四)报名地点:
大连市渔政监督管理局六楼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联合路126号)。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⒈《大连市海洋与渔业系统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A4纸直接打印或下载表格后用签字笔填写);
⒉本人简历1份;
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⒋毕业证书、学历认证相关材料及所报岗位所需要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岗位申报
报考应该形成竞争比例,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且报考岗位要与招聘条件一致。当同一岗位的符合报名条件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或缩减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七)资格审查
在报名同时对报名者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5年1月26日上午9:30-11:00持身份证和2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与报名表所贴照片一致),到大连市渔政监督管理局六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参加考试,不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笔试
1、考核船舶知识测试(笔试),内容以船舶职务证书登记的专业进行(其中报考大副、三副岗位的考生进行航海理论知识的考试;报考大管轮岗位的考生进行轮机理论知识的考试;报考话务员岗位的考生进行话务理论知识的考试),考察应聘对象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设合格分数线;
2、报考大连市渔政监督管理局技术保障岗位考核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考察应聘对象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定于2015年1月28日9:00-10:30 地点:大连棉花岛综合执法码头,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后合格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仍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按《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进行,考察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
2、面试时间2015年1月28日下午13:30开始 地点:大连棉花岛综合执法码头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于考试当天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考核和体检。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一道题的方法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网上公布。
(二)拟聘用人员考核和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单位集中组织、统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材料。
对于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在此期间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使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与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刘锡财,副组长为李季年、张广文,成员为李妍、林大海、蔡学新、桑英丽、李妮娜。招聘工作在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领导下由局党委办公室组织实施,局纪检部门负责纪律监督,大连市渔政监督管理局承担服务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执行公开招聘的规章、政策和招聘程序,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一切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共同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八、联系人:李妮娜
九、联系方式:0411—84305953
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