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阳江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处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操作和熟练使用Word、Excel等日常办公软件;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告
通过阳江人才网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17日。
2、报名地点:阳江市民政局办公室(阳江市市区新江北路11号市民政局四楼)。
3、报名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下载并填写好《阳江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以及个人简历、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招聘考试内容。笔试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指标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办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政审
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参照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招聘体检标准,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政审考核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
(五)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报考者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后,聘用为阳江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市民政局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两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市民政局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参照《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初次聘用人员为四级职员辅助类职位二档工资。
联 系 人:李宜天、庞静静
联系电话:0662-3367222、3367733
附件:《阳江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rar
阳江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