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招聘公告
2016-09-1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以诊治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为重点的国内知名三级甲等妇产专科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京妇人字[2016]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我院产科医生、妇科医生等岗位工作人员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
5、应为北京市户籍。
二、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及其它要求
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含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做成一个文件夹,将文件夹命名为“姓名-专业-学历-毕业学校”,并发送到fcyy_rs@126.com(中间为“下划线”)。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
四、资格审查与考核
我院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面试与笔试,时间将由医院人力资源处另行通知。
对应聘者的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考核为科室面试,对各应聘者按照初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各需求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考核阶段人员(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员进入第二阶段考核)。
第二考核阶段由笔试与公招小组面试构成。按照科室面试、笔试与公招面试30%、30%、4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心理测试、体检和公示
人力资源处组织应聘者做心理测试答题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上两项均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六、说明事项
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及证书等相关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51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52275426联系人:段老师
邮编:100026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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