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卫计委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工作要求,现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及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第二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2015、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包括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社会人身份在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社会化住院医师)。
(二)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聘用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单位委培身份在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单位委培住院医师)。重点招收2013年以后的毕业生。
二、招收计划及专业
1、拟招收计划为25名,其中全科14名,其他专业11名。
2、其他专业包括:外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胸外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泌尿外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整形外科)、康复医学科、耳鼻咽喉科、放射肿瘤科(放疗科)、预防医学科(预防保健科)、口腔全科(口腔科)。
三、培训年限与方式
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医院按照国家卫计委相应专业培训内容及细则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方式,对学员进行规范化培训。
四、招录程序
(一)招收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通过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网 (网址:http://113.128.221.19:6000) 进行。
(二)考生根据要求于2016年7月28日-7月30日登陆“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网”申请报名。经审核后确定报考资格,完成报名流程。
(三)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16年8月1日上午8:30-5:30。
2.审核地点:山东省千佛山医院行政楼307室
3.提交材料:
(1)社会化住院医师: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另外,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单。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委培住院医师:加盖医院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与录取
招收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内容:相关医学知识、综合素质
根据最终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在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及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
(一)社会化住院医师的人事档案由省(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单位委培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
(二)社会化住院医师与我院签订双方培训协议,委派单位、单位委培住院医师和我院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住院医师规培学员纳入我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
(三)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在规定年限内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四)培训基地根据有关规定,按月为培训对象发放生活补助,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地点在我院、经考核能独立值班的情况下,培训考核合格,按规定发放一定的绩效奖。并根据有关要求为社会化住院医师提供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
(五)完成培训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可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和聘任的必备条件。
(六)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的培训关系自然解除。社会化住院医师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自主择业。
六、其他要求
(一)依据相关规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以单位委培住院医师身份报考的人员,培训专业应与从事的临床专业一致。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268759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