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补充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空缺,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东丽区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3、具有胜任卫生工作所需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
4、非津生源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5、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9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考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9日及以后出生);如招聘计划中有年龄要求的,按照招聘计划要求执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到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3、正在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
招聘公告于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9:00至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至2016年3月4日(星期五)18:00。
审查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至2016年3月5日(星期六)18:00。
缴费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至2016年3月5日(星期六)18: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由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9:00至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9:00至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18:00。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9:00至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2016年4月1日(星期五)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9:00至2016年4月17日(星期日)15:00。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4月5日—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对面试者进行专业综合素质测评。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果出现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认证、考察和公示
1、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2010年修订)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非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学历认证
体检合格人员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学历认证仅认证报名时所提供的毕业证书。
3、考察
对学历认证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4、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3万元;“985”院校、“211”医学类院校的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3万元;“985”、“211”院校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4万元;“985”、“211”院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5万元。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方案由东丽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34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附:天津市东丽区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016年2月18日
附:天津市东丽区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