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新化星龙村镇银行招聘启事
为有序推进湖南新化星龙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开业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湖南新化星龙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工作人员,热忱欢迎有志于金融事业的英才加盟,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发起人及招聘机构基本情况
主发起人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6日挂牌开业,注册资本6.05亿元。2015年末,全行各项存款228亿元,各项贷款121亿元,资产总额256亿元。2015年度实现经营利润7.07亿元,上缴国家税收1.5亿元,是湖南省范围内业务和资产规模最大的县级法人金融机构,也是银监会评定的全国农商银行的“标杆银行”。
湖南新化星龙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农村金融部[2015]89号)备案、湖南银监局批准、由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征集部分企业法人及社会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区域性地方独立法人银行,主要为区域内“三农”、社区居民和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招聘计划
(一)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人,其中:
1、湖南新化星龙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1人;
2、湖南新化星龙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或合规岗位负责人1人。
(二)业务岗位工作人员12人(男性5人,女性7人)。
三、招聘条件
(一)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农村金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在村镇银行工作,无违法违规及其他不良记录;
(2)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
(4)年龄40周岁以内(197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5)原则上湖南省新化县户籍优先考虑。
2、岗位条件
(1)副行长:
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及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及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高度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管理、创新、业务拓展、组织协调能力和市场敏锐度,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2年以上支行副行长或网点负责人工作经验,熟悉本地金融市场环境,有一定客户资源者优先。
(2)财务或合规岗位负责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或审计工作6年及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及以上),取得国家认可的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职称,有2年以上银行会计岗位工作经历。
(二)业务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农村金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在村镇银行工作,无不良记录。
(2)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
(4)本人高考户籍所在地系湖南省新化县。
2、年龄、身高条件
(1)男,28周岁以内(1988年9月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0周岁以内(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身高168cm以上。
(2)女,26周岁以内(1990年9月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以内(1988年9月5日以后出生);身高158cm以上。
(三)学历及专业条件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类、金融学类、经济学类、财政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财务会计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9月22日,每天下午14:30—17:30。
2、提供资料:《湖南新化星龙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员工招聘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带二维码认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寸照6张。
3、报名地点: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楼2楼217室(新化县上渡办事处科苑路)。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先生电话:13787098736、13875988567。
(二)报名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业务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核应聘者之比低于1:3的,按比例递减业务岗位招聘计划。筹建工作小组对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业务岗位笔试参与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管理岗位报名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察环节,筹建工作小组根据管理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择优聘用,下列招聘程序规定仅适用于业务岗位应聘人员。
3、业务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于2016年9月23日通过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网站公布,并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转载。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上述相关网站。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范围,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分男女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见上述相关网站。
2、面试当天,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面试。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确定拟录人选: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拟录人选按招聘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六)考察:
对拟录人选实行等额考察,筹建工作小组在相关网站对拟录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若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拟聘人员将所在学校或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证明交筹建工作小组进行审查。
(七)体检:
体检对象为考察合格的拟录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色盲、手指残缺等明显不适合金融从业的情形,经筹建工作小组认定,界定为体检不合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由筹建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培训与实习,待实习合格后根据相关规定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进行补录。补录只进行一次,补录对象从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中择优选择,可优先考虑工作所需和应聘者专长。
新聘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相关待遇为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享受“五险一金”。
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者对填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过程中乃至正式聘用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核实后将随时取消资格。
(二)对所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今后招聘中不予录用。
(三)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见上述相关网站,不另行通知。应聘者因未按报名须知的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阅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概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应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