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江北新区2018年新教师招聘笔试与2018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
(2)开考比例:各学科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对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学科,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8年1月1日,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5)成绩查询及成绩凭证领取:在江北新区报名且缴费的考生,1月29日至1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凭笔试考试证和身份证(均需原件)到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405室(高新路16号)领取成绩凭证。考生领取成绩证明后请妥善保管,如遗失一概不补,也不开具任何证明材料。
(6)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新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18年度内有效。
2、面试
面试由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要求,制定2018年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方案,经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本区将于1月22日前后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发布面试公告,按公告要求组织面试报名。
(1)面试资格线。各学科面试资格线,由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党群工作部共同研究确定。
(2)面试报名
达到面试资格线的考生须按面试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面试报名。
不进行面试报名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报名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报名结束后,在达到面试资格线的考生中,按本次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数的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4)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基本功、基本素养(分别占50%、30%、20%)考核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社会事业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及均衡化等综合因素进行选岗。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025-58840386
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5-58157658
附件:南京市江北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