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靖江市教育局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九)公开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现场根据所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一次性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一所学校(幼儿园),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公示
选岗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靖江市教育部门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人员为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教类教师岗位的人员除外)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校验,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离本市。
报考职业类学校岗位的拟聘人员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取得教师资格前不作为专业教师使用),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靖江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18220(靖江市教育局)
80292126(靖江市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1616(靖江市监察局)
靖江教育网:www.jsjjedu.com
靖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ingjiang.gov.cn/col/col7193/index.html
附件:1.靖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靖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靖江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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