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5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从优秀工人农民中培养选拔干部的决定,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从优秀工人农民中培养选拔干部工作的意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2015年全省面向优秀工人农民录用253名乡镇(街道)公务员。其中: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劳模人员录用计划107名,面向优秀工人录用计划78名,面向优秀农民录用计划68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模范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4.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5.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尊重劳动,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且符合相关职位年龄上限规定;
7.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学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劳模的职位
2010年7月31日以前至今连续任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或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劳模称号的人员,群众公认,成绩突出,年龄45周岁以下,取得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2.面向优秀工人的职位
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的劳动者(含从生产经营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且当前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工作经历,成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办)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者企事业用工单位表彰,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面向优秀农民的职位
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须满3年),近5年在发展农村产业、服务群众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而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的相关表彰,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以上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3月29日,受表彰时间截至2015年3月22日,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7月31日。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而负有主要责任的,近5年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因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被取消资格并作禁考处理,仍在禁考期限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15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陕西省2015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sxgwy.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陕西公共招聘网(http://www.snjob.gov.cn)
报考人员对各类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职位表》所附各市县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职位选择
1.符合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只可报考目前任职村(社区)干部所在县(区)的职位。
2.符合报考条件的劳模,可报考当前工作所在县(区)或户口所在县(区)的职位。
3.符合面向优秀工人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可选择当前工作所在县(区)或户口所县(区)面向优秀工人招考的职位。
当前工作所在地是指:具有法人登记的企业所在地。当前在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办事处等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可报考上级公司或上级法人单位所在县(区)的职位。
4.符合面向优秀农民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可选择报考从事农林牧渔生产一线工作所在县(区)或户口所在县(区)面向优秀农民招考的职位。但不能报考利用农闲时间务工单位所在地的职位。
5.非行政区域划分的各类“高新区、经开区”的人员,按本人工作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划分的县(区)进行报名。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三)报名
1.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劳模的职位采取推荐方式报名
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劳模,可下载本公告所附《陕西省2015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或在本人拟报考职位所在县(区)委组织部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经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或企业人事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3日18:00向县(区)委组织部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受表彰加分申请等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加分。面向村(社区)干部、劳模人员职位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加分。
2.面向优秀工人、农民的职位通过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3月30日0:00至2015年4月3日24: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注册报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8:00至2015年4月4日24: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3月30日0:00至4月3日24:00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职位不得更改。
4月4日0:00至4月4日24:00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一科共需缴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4日24时。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已缴费确认的人员,应在4月21日0时至4月24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考面优秀向村(社区)干部、劳模职位人员的准考证,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打印发放。
四、笔试
(一)笔试设一科,满分为150分。主要测试行政工作基本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发展、农村政策、企业管理、社区建设等基层工作相关知识。
(二)笔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下午14:00-17:00
(三)本次考试在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考区。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
(四)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2015年5月19日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