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委政法委员会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 贡 市 公 务 员 局
自 贡 市 公 安 局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等十一部门《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4〕33号)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资格复审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和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此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共60名,名单见附件1。
2.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4年11月18日上午8:30-12:00
复审地点:自贡市公安局政治部(610会议室)
联系电话:0813-4702035
四、递补工作
递补工作于2014年11月19日下午17:00结束。依次递补考生需在接到通知后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届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14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2.考生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
3.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
4.报考相应职位的2012年和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考生,同时须现场填写《未就业承诺书》。
5.报考“基层服务人员”专设职位的考生,同时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
6.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7.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六、相关事宜
1.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或因考生本人所留联系方式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联系,且考生本人也未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等有关事宜将及时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grsj.gov.cn),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公布,请注意查询。
5.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附 件:1.自贡市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2014年11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