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由市级招考机关(单位)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2014年12月初,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攀西人才网公告。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下列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在各级各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2月11日至14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报考盐边县森林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面试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
体能测评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米易县植物检疫站植物检疫职位、盐边县森林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盐边县植物检疫站植物检疫职位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市级招考机关(单位)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攀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考录结果“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凡违反规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考职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由市级招考机关(单位)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 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攀西人才网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攀西人才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考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处) 0812-333588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 0812-3325133、3325106
市人事考试中心 0812-332500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监督电话:市纪委 1238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 0812-3350130
招考县(区)、单位咨询电话:
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 |
职位编码 |
咨询电话 |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26030001 |
3359556 |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
26030002 |
3506037 |
攀枝花市审计局 |
26030003 |
3344052 |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
26030004 |
3353990 |
攀枝花市花城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 |
26030005 26030006 |
3358717 |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 |
26030007 |
3334668 |
攀枝花市总工会 |
26030008 |
3330012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攀枝花市委员会 |
26030009 |
3326029 |
中共攀枝花市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
26030010 |
3352373 |
攀枝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
26030011 26030012 |
3320890 |
攀枝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
26030013 |
3340355 3355352 |
攀枝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
26030014 |
3340355 3355353 |
攀枝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
26030015 26030016 |
3333505 |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
26030017—26030019 |
3345919 |
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
26030020 |
3343757 |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
26030021 |
3364906 |
攀枝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26030022 |
3363772 |
攀枝花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26030023 26030024 |
5195389 |
攀枝花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
26030025 |
2293998 |
攀枝花市农机监理所 |
26030026 |
5102700 |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
26030027 |
5103727 |
攀枝花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
26030028 |
3364722 |
攀枝花市二滩森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
26030029 |
3335706 |
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
26030030 26030031 |
8880718 |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区委组织部 |
26030032 26030033 26030038 |
2612380 |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6030034—26030037、26030039—26030046 |
2226106 |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6030047—26030059 |
5555400 |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6030060—26030063 |
2910192 |
攀枝花市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6030064—26030080 |
13882360095 |
中共攀枝花市盐边县委组织部 |
26030090—26030092 |
8658878 |
攀枝花市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6030081—26030089、26030093—26030104 |
5250100 |
附件:攀枝花市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rar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