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为规范考生报考,现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结合实际,制定《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报考者对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商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本目录由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