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改革办专项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考录公务员简章》,现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改革办专项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与专项考录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含笔试成绩并列考生)。(详见笔试成绩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5月22日(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河畔佳园9号楼内蒙古锡林郭勒商会(联系电话:0471-4636580)。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已获得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在自治区及以下党政机关中工作满2年”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4、所在党政机关开具的“目前从事文稿起草、调查研究工作”的证明;
5、本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复印件(含编制本首页及本人姓名所在页);
6、本人的《聘用审批表》或聘用文件的复印件和任职文件复印件;
7、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未按时限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导致缺额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于2014年5月25日(周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
体检时间初步定于2014年5月28日(周三),在呼和浩特市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相应资格。
(二)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及笔试成绩接近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于5月22日至5月24日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自治区党委改革办联系电话:0471-4811613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