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体能(技能)测评、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报考人员(包括优秀村干部)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现将资格复审、体能(技能)测评及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省统一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其中法院、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并在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5名及以上的按1:2.5(有小数点四舍五入)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并在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2确定面试对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他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将入围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其中的笔试成绩已含公告规定的加分。
二、除法院、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于4月10日上午8:30-11:30,到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交流大厅(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参加资格复审。报考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还需参加军事技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统一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军事技能测评项目为3000米跑、自动步枪5发射击、立定跳远三个项目,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法院、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人员于4月10日下午12:30到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江东区兴宁东路158号)参加资格复审、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体能测评30周岁(含)以下与31周岁(含)以上的测试标准不同,以4月10日为年龄的计算节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可事先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并加以练习,以免在测试中犯规。
三、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原籍户口簿(本科、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除外;属集体户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等。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除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还应提供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A类或B类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对资格复审、体能(技能)测评合格的面试对象,发给《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体能(技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技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体能(技能)测评和面试。
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面试对象不再进行资格复审,于4月10日下午2:00-4:00到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1室直接领取《面试通知》。
四、面试时间定于4月19日进行,上午8: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事宜详见《面试通知》。
联系电话:63938256、63938338
附件:2014年慈溪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人员名单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