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考人员须认真严肃选择报考职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仅限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
5.考生在下载准考证、政审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考务和技术服务电话解决。联系电话:0891-6328229。
6.本次考录免收报名费。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5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科目全部为主观性试题,满分150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试题分为三类,分别适用于地市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一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二类)、行政执法类职位(三类),具体职位所对应的考试科目详见计划和职位信息表。
(二)笔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笔试时间为4月1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3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30—17:00 申论
本次笔试设置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7个区内考区,因疫情防控需要,区外考区以网络报名系统设置地点为准,请考生根据本人意向谨慎选择考区,一经选定,不允许更改。根据各考区报名人数情况设置笔试考点,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信息一致)参加笔试。
(三)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直接加分。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视情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
(四)加分政策
1.对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不累计加分。
2.对被评为2021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中符合报考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条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其中,县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5分;地市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0分;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5分。对被评为两项(次)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3.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每服役期满1年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本人或家庭获奖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其中,经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99552);被评为2021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直系子女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377104);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到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69927)。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
(五)雷同试卷鉴定
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的答卷进行雷同鉴定。经国家有关部门雷同试卷鉴定后,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处理。
(六)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发布,考生可使用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七、面试和资格复审
(一)面试
1.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招录人数3:1的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职位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低于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持本人毕业证(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按期毕业的证明材料)、身份证、诚信报考承诺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等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并将资格复审结果列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诚信报考承诺书》从本次考录报名系统下载。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职位规定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一)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由各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区直招考单位组织实施。
2.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考单位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开展考察政审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档案审核、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考察对象须填写《西藏自治区2022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政审表》,考察工作人员要对考察对象实事求是作出考察结论。
对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以及考察政审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考部门、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录用派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下发录用通知,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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