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开考比例(职位录用计划与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之比)一般不低于1︰5,部分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放宽至 1︰3(详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于4月5日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4月2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重灾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我市其他地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5·12汶川地震”我市重灾县有:芦山县、宝兴县、汉源县、石棉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重灾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我市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我市重灾县(区)有: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4月24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交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雅安市雨城区大众路19号五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7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二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核查,查分结果于2017年6月中旬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6月下旬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级招录部门(单位)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录部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县(区)部门(单位)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公布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资格复审时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7月13日至7月16日,面试的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考生本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或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查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
考察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